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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文字著作权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烟台百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18 08:37:36

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网上填写申请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目前除北京地区设有软件著作权代办机构,其他各地都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注册用户名(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填写、修改、打印),用户名和密码一定要保存一下,以备将来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时要修改信息时所用。

(二)准备材料

1、软件源程序代码(A4纸打印,单面,1份)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每页不少于50行(结果页除外),在每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

2、软件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文档结束页,每页不少于30行(结果页除外),在每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若希望多交文档,每多交一种文档需增加文档费),要图文并茂,软件的每个功能基本上都要涉及到。

3、身份证明(1)著作权人为个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有工作单位,可以要单位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证明,也可以个人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在官网上可下载)(2)著作权人为单位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委托办理文件(1)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2)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其他证明文件:若申请者存在以下情况,需提交以下文件:(1)合作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合作开发协议书1份A4纸。(2)委托开发--委托开发协议书1份A4纸。(3)下达任务开发--任务书1份A4纸。

(三)递交文件将以上材料提交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经审查无误后,受理员将在软件著作权申请书上盖章,然后到去缴费,拿到受理通知单。

(四)领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按照规定,在取得受理通知单30个工作日可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领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烟台著作权登记小编整理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需要填写的内容有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一、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下达任务开发);

二、原始取得权利情况、继受取得权利情况

三、权利范围、软件用途

四、技术特点(软件名称、用途、技术特点、开发的软硬件环境、编程语言及编程语言版本号、程序量、零售价格)

五、软件著作权拥有状态、申请者详细情况、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申请者签章。

著作权侵犯_侵犯著作权的处罚

一、法律处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2.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邻接权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二、行政处罚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版权管理机关可以受理涉及数十种侵权行为的案件,并做出行政处罚。受理案件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投诉,也可根据举报人的举报,或主动对市场的侵权事实进行查处,对侵权案件的行政处罚种类有以下几种:1.没收违法所得;2.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3.罚款;4.情节严重的,没收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版权管理机关可根据侵权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即侵权行为对被侵权人和对公共利益的损害程度大小,决定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处罚。

著作权中的发表权谁有资格行使?保护期限多久?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性无需多言。所以小编将带来发表权谁有资格行使、保护期限的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一、发表权由谁行使发表权应当由作者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推定作者将其发表权转移给作品的合法使用者行使。对于作者死亡以后尚未发表的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二、发表权的保护期限多久?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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