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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音乐著作权登记代理机构如何选?

作者:烟台百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9 08:53:56

软件著作权无论对于个人还是对于企业来讲都是比较重要的,所以在软件开发之后,我们一定要尽快的进行软件著作权申请,那么在下面的文章中,烟台版权登记小编主要为大家来介绍下,软件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希望会对您有帮助。

1、独立开发。这种开发是最普遍的情况。此时,软件著作权当然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照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合作开发。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一般是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软著作权归属。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者合同并未明确约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合作开发的软件如果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如果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提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3、委托开发。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一般也是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该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如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则著作权人由受托人享有。

4、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一般是由国家机关与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来确定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接受任务的人不能是自然人,只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如果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5、职务开发。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的软件;(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但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6、继承和转让。软件著作权是可以继承的。软件著作权是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网上填写申请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目前除北京地区设有软件著作权代办机构,其他各地都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注册用户名(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填写、修改、打印),用户名和密码一定要保存一下,以备将来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时要修改信息时所用。

(二)准备材料

1、软件源程序代码(A4纸打印,单面,1份)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每页不少于50行(结果页除外),在每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

2、软件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文档结束页,每页不少于30行(结果页除外),在每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若希望多交文档,每多交一种文档需增加文档费),要图文并茂,软件的每个功能基本上都要涉及到。

3、身份证明(1)著作权人为个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有工作单位,可以要单位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证明,也可以个人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在官网上可下载)(2)著作权人为单位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委托办理文件(1)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2)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其他证明文件:若申请者存在以下情况,需提交以下文件:(1)合作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合作开发协议书1份A4纸。(2)委托开发--委托开发协议书1份A4纸。(3)下达任务开发--任务书1份A4纸。

(三)递交文件将以上材料提交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经审查无误后,受理员将在软件著作权申请书上盖章,然后到去缴费,拿到受理通知单。

(四)领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按照规定,在取得受理通知单30个工作日可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领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你说的肖像权和版权是什么意思?一张既有肖像权又有著作权的肖像照片。摄影师拥有著作权,肖像所有者拥有肖像权。当肖像所有者自拍时,两种权利同时属于一个人。对于肖像照片的合法出版,必须获得2人以上和肖像所有者的许可;未经任何一方许可都可能构成侵权。摄影作品与肖像权著作权论一张既有肖像权又有著作权的肖像照片。摄影师拥有著作权,肖像所有者拥有肖像权。当肖像所有者自拍时,两种权利同时属于一个人。

对于肖像照片的合法出版,必须获得2人以上和肖像所有者的许可;未经任何一方许可都可能构成侵权。论人物照片和肖像权的版权性一张既有肖像权又有著作权的肖像照片。摄影师拥有著作权,肖像所有者拥有肖像权。当肖像所有者自拍时,两种权利同时属于一个人。对于肖像照片的合法出版,必须获得2人以上和肖像所有者的许可;未经任何一方许可都可能构成侵权。肖像摄影中的著作权属于摄影师还是被拍摄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以其肖像所体现的个人利益为内容所享有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或侮辱其肖像。

如果未经授权使用受害者的肖像,这是一种侵权行为,可以先协商。受害人拒绝撤销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想出版一本书,但是书里用的是百度上的图片。现在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委托作品中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则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摄影师利用照片出版书籍,但未经肖像所有者同意,这是对照片当事人肖像权的侵犯。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素:

第一,未经公民同意;第二是赚钱。为保障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0条、第120条)和《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肖像权受到侵害时,肖像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不予理会,肖像所有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对于非营利性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肖像权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失赔偿;对于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肖像权人有权要求因侵犯肖像权而造成的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害赔偿。

目前在我国,摄影作品侵权行为较为普遍和泛滥,不少企业或个人在未经作品所有权人同意或未付费即将他人作品使用于产品外包装、图书、宣传册、展览、网站、微博等,很多人都想知道网络图片如何界定著作权,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网络图片如何界定著作权关于网络图片如何界定著作权,相关规定如下:《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法律保护摄影作品,也就是常说的图片,摄影作品的定义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纪律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首先,它要符合作品的特征,也就是具有独创性;其次,它是由人使用器械而成,既区别于绘画,又排除了非人为的因素;最后,它是对客观物体的表达,而不是客观物体本身。(1)发表权,就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如在摄影杂志上刊发摄影作品,署名权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的权利,著作权人通过行使署名权表明其身份:当然作者也可署上自己的艺名或笔名,也可在一定的条件下自愿选择不署名。(2)修改权,是指自己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如摄影师对自己拍摄的照片进行适当的剪裁,而一般认为,图片编辑对投稿图片的划痕进行修复,对色彩、亮度做微调,以及为排版需要对图片做适度的剪切,不构成对作品修改权的侵犯。(3)保护作品完整权,就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就图片而言,未经作者授权,不得对图片中的影像进行添加或删除,不得对图片进行剪切或变形处理,也不得对图片的色彩进行改变等等。而图片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主要是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使用权,主要是指作者或著作权人可以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播放、改编、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图片,而获得报酬权,是指图片著作权人通过各种方式使用图片,获得物质和经济上的回报,以上所述的权利均为我国著作权法所确认,然而著作权法却未对财产权中另外一种权利追续权作规定,事实上追续权对图片著作权人而言意义非常重大。《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二、图片如何界定是否侵权根据法律规定界定图片侵权主要是存在以下行为即可认定: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2、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3、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4、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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